ttt11710向乐清市政府问:乐清生育险未满一年,可以有什么补贴
ttt11710向乐清市政府问:
乐清职工,19年8月开始交社保,满半年,没有满一年,可以有什么补贴吗?
另外不能报生育险,这种情况下产假工资是否得由公司支付全部支付,还是公司先付,等到满一年后社保局再支付给公司?另外产假工资是修完产假才发放吗,需要什么资料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3月6日反映的信访事项,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处理答复如下:1.信访人主要诉求:乐清职工,19年8月开始交社保,满半年,没有满一年,可以有什么补贴吗?另外不能报生育险,这种情况下产假工资是否得由公司支付全部支付,还是公司先付,等到满一年后社保局再支付给公司?另外产假工资是修完产假才发放吗,需要什么资料2.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您好,一、《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规定: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职工在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已按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二)符合国家、省、市规定条件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和复通手术的;(三)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其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另外,2020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温州市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细则》第八条规定,中断超过3个月的,视为新参保,按当年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补足中断期间的职工医保费后,承认中断期间的缴费年限,但不享受中断期间及重新缴费开始6个月以内的职工医保住院统筹待遇和生育医疗待遇,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生育津贴发放应符合《温州市生育保险办法》第十一条方可享受。综合以上两点,参保人员在连续缴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但生育津贴待遇还是要在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方可享受,且职工申请支付生育保险待遇时,其生育保险关系处于存续状态。二、是否享受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根据您“生育当时是否符合条件”确定,不存在“等到”再享受的情况。生育保险或医疗保险待遇之外的工资支付问题,建议您咨询劳动保障部门(人力社保局)。您可致电0577-61600996或61881586咨询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详情。经办单位: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经办人:厉乐敏联系电话:0577-61881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