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乐维权团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针对该10107774问政
10107774问政回复
1、永乐家园为沙城街道永恩村、烟台村的三产安置房项目,于2011年6月开工建设,2017年12月竣工。因两村经济合作社与施工单位存在经济纠纷,相关司法程序一直在进行中。该工程部分建设项目没有按审批要求建设,存在违章建设,建设单位对违章建筑还没有自行拆除整改到位。该项目规划核实的相关资料还不齐全,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绘结果存在问题还没有修改完成,建设单位目前还无法上报规划核实。
2、关于物业维修资金问题,因该项目属于安置房项目,不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其建设的监督管理权限在属地街道,由沙城街道作出回复。
追问沙城街道
1、既然作为沙城街道下民生安置项目,该工程建设项目存在违章建设,但该项目(建设规划核实意见书)的相关资料还不齐全,建设单位委托第三方测绘结果存在问题还没有修改完成,建设单位目前还无法上报规划核实。 作为监督方,在不符合交付条件,明知违章未整改的前提下,为什么在你们的监管的眼皮底下,可以将房子交付,坑害百姓?是否渎职?在老百姓已经付出购房款的前提下,还要继续浪费钱去装修一个违章建筑?请问这是谁的失职?
2、既然沙城街道是监管单位,民生工程严重违章建设、明知百姓不应该提前缴纳物业维修基金,却非法收取400多万物业维修基金侵占己成事实。沙城街道为何包疪。(去年己向沙城纪委反应)请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犯罪行为……
3、在违章交付已经成既定事实,业主入住也已经2年多,物业专项维修基金侵占挪用也成事实,监管部门是否渎职,试问监管部门如何维护民众的利益?保证老百姓的房产证可以正常办理,物业专项维修基金如何追回?
请领导对以上三个问题逐一解答,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