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9876向鹿城区政府问:实习期限和工资问题的咨询
2021-12-28 02:17栏目:温州民生
www9876向鹿城区政府问:
您好,我是2019年9月刚参加工作的温州鹿城区在编幼儿教师,请问我的实习期期限是多久?转正后工资待遇与现有的工资有何区别?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浙人薪〔2006〕307号文件规定,新参加工作的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实行一年见习期,并执行见习期工资。见习期工资执行期满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获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生和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不实行见习期。在明确岗位前,执行初期工资;明确岗位后,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按转正定级的标准执行。感谢您对人力社保事业的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