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yt7410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大发凯旋门额外收取2万元电商费问题
zyt7410向瓯海区政府问:
尊敬区政府领导:
本人2016年在我们瓯海区大发凯旋门购买一套房子,合同价格1473000万,开发商给我们开票金额也是 1473000元,后来发现我们额外又多付出2万元所谓电商费,我们非常不理解,请领导为我们做主,根据国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文件中规定,除了中介费之外任何人第三方是不可以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我们也没有找过电商公司服务过,我们是直接和房地产方直接购买的,至今不能理解这两万是凭什么收取,而且发票和合同都没有任何体现这2万,而且都没有给我们开过任何发票,我们质疑房地产商多收我们2万元,请问在国家层面这样的问题是否合理,是否有存在偷税漏税情况,大发接近2000户,如果每户至少2万元以上,那么这边毛估也是4000万,请给一个合理的说法,钱为什么要多付!!!以下是相关图片,




瓯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