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公安局职责管辖范围”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关于银都花苑现代13幢要安装电梯与楼下车库业主发生纠纷情况的说明2019年11月,银都花苑现代13幢二十多户业主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提出申请,请求安装电梯。2019年11月21日,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作出一个会议纪要,同意现代13幢业主的电梯安装申请,并写明如发生异议,由大南街道组织双方协调。大南街道曾多次组织业主与车库双方进行调解,均未果。南门所民警与白鹿洲社区也曾于2019年12月10日、2020年1月7日在白鹿洲社区进行双方调解,也未果。2019年12月8日、12月12日、2020年1月4日,安装电梯方组织人员在现场施工,而楼下车库方为维护自身权益称影响出入和采光,阻止施工。期间也并没有财物损失。另外,安装电梯方于2020年1月4日向南门派出所报称车库业主王某某拆除电梯地基钢筋一案。经调查,该事件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依法作出不予调查处理。请其向其他有关主管机关报案,投诉解决。直至2020年4月6日双方又发生争执,南门派出所民警出警至现场,经查明发生争执时并未造成财产损失,并已告知双方通过合法途径(法院起诉),寻求解决争端,双方表示同意,并签字。 承办单位:鹿城公安分局南门派出所 联系方式:888031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