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sbig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问:灵昆街道文博科技园物业费合理吗?其它收费合理吗
basbig向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问:
各位领导好!
我是灵昆文博科技园的业主,文博科技园正在办理交房手续。1、这个物业费高得太离谱。厂房每月1.3元每平方,宿舍1.8元每平方。物业公司还是一家18年注册,注册资金才50万并未实缴的公司。如我们按50万平米平均算它1.5元,每月收入是75万,一年900万,不知支出是多少?这个物业公司投资和赢利超过了园区所有公司的利润比。可以说暴利也不为过。如我公司厂房3600平方,宿舍500平方,一年交的物业费高达7万多。而我自己家住的小区物业费才1.2块每平方。2、关于维修基金企业迁入的每平米收12元,没迁入的每平米加收10元,说迁入退还,这个是有道理的,问题是通知书没明确,只是口头说说。没有任何的书面承诺,比如迁入后多长时间退,找谁退,什么都没有。现在全国都在打造营商环境,温州更是民营企业的发源地,营商理念更是走在全国的前沿。可文博这种做法,个人认为完全是在给温州的营商环境摸黑。特别是今年疫情影响下,大多数公司都受到影响,我们小微企业主更是举步维艰。只为心中有梦,我们一直走在奋斗的路上。望各位领导给予重视。谢谢!
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物业收费过高及维修基金退还”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和瓯江口经济发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该企业名称为: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雁云路706号(仅限办公使用)。物业管理方面,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委托温州盛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前期物业管理。 二、办理依据及答复意见 (一)物业收费问题 1、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非普通住房,其前期物业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非政府指导价。 2、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以下简称《合同》)已经在商品房销售的主管部门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规划建设局备案,该《合同》的附件九第四章第九条明确了前期物业管理收费标准:“厂房、食堂:1.30元/月/平方米”、“宿舍:1.80元/月/平方米”。 3、该《合同》的附件九第三章第五条规定了前期物业管理的合同期限:“前期物业服务期限自物业交付之日起至首届业委会成立并顺利移交或重新选聘。合同期满后,若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获得管理权”。如果投诉人觉得物业服务费过高,可以待成立业委会之后,再与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沟通协商。 (二)维修基金问题 根据《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管理办法》(温瓯集〔2018〕141 号)第十条、第十一条和甲乙双方签订的《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入园协议书》第二条第(五)款之规定,贵方持以下三个要件到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申请办理退费工作: 市监瓯江口分局登记注册证明; 财政局企业财税关系转移到位证明; 要求退还维修基金10元/平方米的申请书。 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根据规定办理无息退还维修基金10元/平方米的手续,之后由温州文博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按月度将办理结果及支撑性资料上报瓯江口经济发展局。 承办单位: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瓯江口新区分局 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经济发展局 联系方式:55875195 55875327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