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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小小晓向龙港市政府问:龙港市市场监督局处理投诉时,敷衍了事,行政不作为

2021-11-28 08:07栏目:温州民生

苏小小晓龙港市政府问:

2020年5月14号,因为买到三无药品,在全国12315平台上投诉,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月26号才受理。这违背了全国12315平台投诉需知的第4条规定,按《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具有处理权限的市场监管部门,将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投诉人。龙港市市场监管部门没有按照该规定处理我的投诉,属于行政不作为。5月26号受理后,没有任何信息,直到6月6号突然出现结案反馈,说是2020年6月6号10:18拨打电话给我,被我拒绝,有电话录音为证,出现无法调解,结案了。我看了电话记录,6月6号早上我就没接到任何电话,于是6月7号找了个时间,我拨打了057712315,电话中我询问了龙港市工商局是不是周末也上班,得到的回到是一般周末只有留守值班人员,然后我要求龙港市市场监管部门给予我一个合理的答复,直到今天6月10号没有任何回复。我奇怪的是5月26号受理,然后没有任何消息,6月6号星期六周末突然处理我的投诉,还说打给我电话,我没接。我真的不理解这个处理是什么情况,后面6月7号打电话过去要求答复到今天也没有任何消息。拖了那么久不处理,突然间周末给我处理,还说给我打电话我不接,后面打电话过去要求一个合理的答复,也没有任何回复。我认为这是行政不作为。希望龙港市政府帮帮忙,我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的的编号为:1330385002020051421273135,谢谢

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龙港市市场监督局处理投诉时,敷衍了事,行政不作为”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关于投诉人余海涛先生反映其向全国12315平台投诉龙港商家,现市场监督管理局反馈于6月6日上午10点向其来电,并告知其未接听电话导致拒绝调解,但其未接听到任何电话,现要求部门给予一个合理解释。据初步调查,1、在全国12315网络平台(件号:1330385002020051421273135)的回复:“2020年6月6日10:18拨打投诉人电话”系笔误,实际是指“2020年6月6日10:18拨打被投诉人电话”,2020年6月12日星期六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工作站全员加班处理投诉件。本局工作人员于6月12日9:35电话联系投诉人余先生澄清此事。 2、在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过程中,投诉没有提供被诉方温州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联系号码,本局工作人员经浙江省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查询到该公司的注册登记联系号码,多次电话联系被诉方,均被拒绝。通过实地走访该公司的注册经营地址龙港市砖瓦村瓦窑头17号一层,该地址为民房,其王姓房东表示目前并未出租。该地址未发现温州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的经营迹象。出现无法组织调解的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此件终止调解。如有需要,投诉人还可按法律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如向法院提起诉讼等。 3、根据相关规定,投诉事项处理完毕后,已经将被诉方温州骏亚化妆品有限公司是否涉及违法行为转交相关队室核实处理。综上所述,我局不存在投诉人所述行政不作为情况。承办单位:龙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方式:(0577)642163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