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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27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人行道违停

2021-10-28 22:59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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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27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

小型机动车浙C2DX81于2020年9月15日在墨斗小区楼下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
请问下,一、此区域理因属于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市政公共区域范围。二、根据车主收到的短信通知显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和综合执法局的“8分钟移车警示”与“首违免罚”的柔性化执法举措。但车主于违停时间前后均无收到相关违停警示。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小型机动车浙C2DX81于2020年9月15日在墨斗小区楼下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了机动车违法停车行为。请问下,一、此区域理因属于小区内部道路,不属于市政公共区域范围。二、根据车主收到的短信通知显示,“被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和综合执法局的“8分钟移车警示”与“首违免罚”的柔性化执法举措。但车主于违停时间前后均无收到相关违停警示。经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核实,1.该车违停位置为百里路的人行道,非小区内部道路,违停属实;2.该车的违停为微信举报,收到的短信为统一格式。我局的8分钟移车警示为有监控摄像头的位置,被摄像头拍摄后自动发送。该处没有监控摄像头;3.我局已取消首违免责。经办人:徐芳;电话:8823215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