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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井小屁民向苍南县政府问:关于苍南县境内非法残疾车电动三轮车电动四轮车的问题

2021-10-28 21:46:38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市井小屁民苍南县政府问:

因为前期相关部门的一则电动车管理条例,严格规定了两轮电动自行车驾乘规范,我县大部分百姓都能戴头盔不装雨棚危险驾驶,那么问题来了,现在在我县相关地方日益增加的这个残疾车、类似于残疾车的全封闭电动三轮车,电动小型汽车,这类车是否有相应的管理方案呢?特别是近期道路上出现的这个电动小汽车,已经完全是电动版的机动车了,针对这类车即没有上牌,驾驶人员也没有合法驾驶证,在道路上经常占用非机动车道行驶,安全问题特别严重,相关部门是否有相关应对方案呢?

苍南县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对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方案”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一、当前现状:您反映的此类车辆,市面上称之为老年代步车,价格在几千至几万不等,深受老年人的喜爱,数量急剧增长,驾驶人群有年轻化的趋势。此类车辆除了车辆尺寸小一点外,其他与小汽车没有区别,车辆方向盘、油门、刹车等等一应俱全,且大多数为无牌车辆,驾驶人无证驾驶,无保险手续,随意行车停车现象严重,交通事故高发,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同时,此类车辆性能无保障、抗风险能力差,不符合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不能办理上牌手续,也不能购买保险。因此,根据《安全法》第八条:“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此类车辆是禁止上道路行驶的,被查扣的,将按照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予以处罚。二、管理情况:为及时遏老年代步车急剧增长的趋势,减少更广大群众的财产损失,全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将老年代步车列入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对象,2017年全县交通秩序大整治“苍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交通秩序管理的通告”中也明确无牌无证四轮电动车禁止上道路行驶;2019年苍南县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也明确禁止生产、销售老年代步车,加大对老年代步车的处罚力度。同时,交警部门持续开展老年代步车专项整治,持续加强路面查处和宣传教育工作,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大力宣传有关老年代步车管理政策和交警部门整治动态,开展相关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深刻剖析非法老年代步车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及其危害性,并呼吁尚在观望欲购此类车辆的群众及时打消购车念头,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针对已购买的车主,告知其若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行为的,可以进行退车,不予清退的建议走民事诉讼流程。三、存在问题:在严管严治老年人代步车的同时,市场上仍存在销售此类车辆现象,部分群众交通安全意识不强,交通法律法规知识薄弱,通过到外地商铺、网络渠道的方式购买车辆,导致多年整治该类车辆仍屡禁不止。同时,三、四轮电动车政策问题也像二轮电动车一样,是属于全国性的问题,有关政策的出台需要国家或省一级层面做出决定,远远超出地方交警的职责范畴;而该类车辆生产、销售源头监管,也超出交警的职责范畴,需要相关职能监管部门共同治理。承办单位: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联系方式:0577-5989903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