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投乱收费向瓯海区政府问:把瓯海新桥望湖锦苑套房加隔断做房中房出租可以吗
2021-10-28 18:18栏目:温州民生
农投乱收费向瓯海区政府问:
瓯海区新桥街道望湖锦苑很多套房加隔断做房中房出租,小区的尚品物业默许可以加隔断分别出租,也想把名下的套房加隔断,分别出租,符合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吗,会不会违反消防法,如果没问题接下来也要隔断出租了。
瓯海区新桥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瓯海新桥望湖锦苑套房加隔断做房中房出租可以吗”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新桥街道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居住房屋出租安全管理办法》第八条 居住房屋出租的,应当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分隔搭建后出租。每个居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且每个居室实际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但是与承租人有法定赡养、抚养和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承办单位:新桥街道 联系方式:88413606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