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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市民陈女士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鹿城区百里西路双桂小区7-9栋私建收费停车场的问题

2021-10-28 08:26栏目:温州民生

热心市民陈女士鹿城区政府问:

您好!请问鹿城区双桂小区7-9栋小区内至今十多年一直是免费停车的,现在部分业主私自改成收费停车场是否合法?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若不合法望取缔,谢谢!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鹿城区双桂小区7-9栋小区内至今十多年一直是免费停车的,现在部分业主私自改成收费停车场是否合法?是否经过相关部门审批?若不合法望取缔,谢谢!经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随着城市发展和生活进步,居民汽车保有量日益增多,同时在有限的空间内停车位却不能随之无限增加。该投诉涉及双桂1-2幢,7-8-9幢,10-11幢南首临百里路侧空地(以绿化带中间线为界朝北)和丽江花苑北首人行道属业主小区红线范围,系由业委会及物业自行管理区域,多年来一直未施划停车位,但一直以来周边住户和流动人员车辆日夜在此停放,车辆停放混乱,堵塞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和临街店面门面常有,甚至还有因乱停车引起各项纠纷,自行管理区域成了无管理区域。去年开始双桂10-11幢业主和物业开始尝试周边红线范围内交通微循环改造及施划车位有偿使用,取得了良好的管理效果。今年以来我市面临各项创文硬指标及相关业主诉求,我局依照《温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将对该处停车行为纳入管理。故该各处业委会及物业对投诉涉及的地块进一步进行施划车位管理,一是一定程度上确保业主的停车权益,二是通过施划车位对停车行为进行规范,防止车辆的无序停放引发各项安全隐患。目前双桂10-11,双桂7-8-9,麻行1-5百里西路37号小区,丽江花苑东西栋均已落实划线。同样,涉及投诉的停车场所后续是否对外收费或有偿使用由各自业委会自行决定。现正值业委会换届时节,投诉人可以在业主自治范围内向业委会或社区物业正常反映情况,要求业委会予以取消。经办人:孔祥貌联系方式:8821502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