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112211向鹿城区政府问:关于加装电梯影响商户经营的报告

2021-06-28 10:45栏目:温州民生

112211鹿城区政府问:

我是温州市江滨西路繁华公寓3幢1单元120室业主,现向贵单位反映本单元正在加装的电梯位置严重影响我商户经营的事实情况。
本幢楼房一层为商业网点,一直从事经营活动。近期楼上住户要求加装电梯,并签字确认安装至楼梯对面的花坛处,共用墙体各占一半。实际施工时变更方案,将电梯移近至楼梯出入口并完全占用共用墙体,我方未同意此方案,并向业主代表提出异议,可业主代表无视我方合理要求,执意施工。
加装的电梯不但影响我商户经营的门面视线(见图一),而且还完全侵占我家的墙体面积(见图二)!严重损害一层商业价值!!侵犯我业主正当权益!!着实令人发指!
为了私自使用便利,肆意扩大电梯井道面积,无视我一楼商户做生意的权益,擅自把电梯位置偏向我店面处,造成电梯东西两侧距离明显偏差(见图三)。简直欺人太甚!
横向比较其他楼栋的电梯加装方案,均为墙体平分,各占一半(见图四),根据住建局提供的电梯施工图纸上(见图五),我方测量后长度、宽度有明显偏差,均超出原有的长度。
本栋业主代表干着损人利己、侵犯他人利益的欺人行为,而且态度十分恶劣,凶猛,根本不听取我一楼业主提出的正当理由,拒不停工,拒不整改!
此商业店面收入是我一家三口唯一的经济来源,店面出入效果变差导致租金下降,直接影响了我全家的温饱问题,苦不堪言!我奔走无门,协商无果已多日!现唯求贵单位秉公处理,还我权益!

我奔走无门,协商无果已多日!现唯求贵单位秉公处理,还我权益!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繁华公寓加装电梯”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现场核实,该处加装电梯电梯外立面装饰超出与3幢1单元120室业主原约定的范围,现申请加装业主代表已与120、121业主达成一致,120、121室业主不再反对装饰面超占事项。 承办单位:鹿城区住建局 联系方式:555505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