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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yj8023向平阳县政府问:请问装修时物业收取装修押金合法吗?退还时又设立了很多条件合理吗

2021-05-28 00:53栏目:温州民生

cyyj8023平阳县政府问:

您好,请问下物业在装修时收取装修押金才给办理工人办理出入证合法吗?在押金的收据上写着公共维修项目,在房子装修完毕后要求退押金,但物业给出的理由让人无法信服,说装修好不算数要等你真正入住一个月后再派人去你家验收合格才能退押金,请问这样合理吗?有法律依据吗?如要投诉要向哪一个部分投诉?联系方式是多少?谢谢!

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物业收取装修押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收取装修押金是为了防止业主或装修施工队的违规操作,给他人或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其目的是善意的,但如果业主装修完成没有违规装修,收取装修押金的物业公司应及时退还。根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装修人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开工前,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物业管理单位)申报登记。第十六条 装修人,或者装修人和装饰装修企业,应当与物业管理单位签订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内容;(二)装饰装修工程的实施期限;(三)允许施工的时间;(四)废弃物的清运与处置;(五)住宅外立面设施及防盗窗的安装要求;(六)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七)管理服务费用;(八)违约责任;(九)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因此,收取装修押金要看物业服务合同或业主管理规约及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是否有约定,如有约定,应从其约定。承办单位:平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