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甫哥哥的生活向永嘉县政府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若干事项

2021-12-27 09:38:52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甫哥哥的生活永嘉县政府问:

疑惑1:2013年10月25日在永嘉人社部官方信息公开栏的“4050” 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和浙里办APP里面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的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是否为同一政策?4050政策是否还可以申请?

疑惑2:浙里办APP里面的就业困难人员发放的社保补贴(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里面对于材料的要求为:1.就业困难人员或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2.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3.各市、县(市、区)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  第三条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申请条件永嘉的在哪里可以查询的到?

疑惑3:浙里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在的材料为:

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申请表和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两项,但是永嘉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反馈需要额外再出具:街道关于就业困难的证明,还有低保证明。难道这是一项低保人员才可以享受的政策?其他实现灵活就业的没有办法申请?

疑惑4:浙里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在线申请的链接打开提示为:“社保查询失败,ORA-01722:无效数字。”请问是不支持在线办理或是办理系统有问题呢?如果是系统问题请尽快修复系统达成在浙里办里面“0次跑的”承诺,如果是不支持在线办理,请如实在浙里办APP上填写不支持线上办理。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同志: 您好!您于3月10日向我局反映的事项,经我单位工作人员核实,现答复如下: 根据《永嘉县促进就业资金管理办法》(【2012】328号)文件第三章第十条: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后主动申报就业并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的,可给予每人月300元的社会保险补贴,补期不超过三年。1.如果您申请的是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那您不仅要具备生活困难(县低保或低边对象),且要具备就业困难(乡镇街道认定)。 2.如果您属于生活困难的就业困难人员,并按时交纳个体养老保险的,您可以在每年的7-8月份向户籍所在地的人力社保所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