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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ngn向市住建局问:人才租房补助,公司私自增加门槛不给办理(2)

2021-12-27 06:59栏目:温州民生

<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的通知》(温委发28号)和《关于印发<温州市人才住房补贴政策操作指南>的通知》(温住建发157号),对于符合申请条件的人才,单位按要求在温州高层次人才云平台(http://www.wzrctop.com)申报,经相关手续办理后发放补贴。二、单位申报。登录“温州人才APP”或“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温州人才云平台”,点击“人才购房补贴系统”,按提示填报单位信息、申请人信息,并上传如下附件:①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或护照);②人才资格证明材料;③用人单位出具的人才工作经历和全职在岗工作证明(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且以聘用合同、6个月以上的社保或个税缴纳等为佐证材料);④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社团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⑤产权证书或经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屋有商业银行和公积金按揭贷款的需提供贷款合同)。三、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文件未规定必须带有中介盖章和合同编码,请贵单位按文件要求申报。(可咨询:龙湾区人才办(联系电话56571580)和住建局保障科(联系电话86359616)承办单位:区住建局(住房保障科)联系方式:8635961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