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woo向龙湾区政府问:德信房开把龙湾大院南门会所当成店铺卖了!!!
kevinwoo向龙湾区政府问:
德信房开虚假宣传 现在小区要交付了 我们业主发现房开把南门入户大厅两边本属于我们业主的会所当成店铺卖掉!!!!当初无论买房的时候还是房开宣传的时候 这边都是属于我们业主会所的一部分,连房开交付的宣传图上也是显示是会所的一部分!!现在被当成了店铺卖了!!
龙湾区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德信房开把龙湾大院南门会所当成店铺卖了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向区住建局了解,房屋商业性质登记为店铺;关于与宣传图纸不符,经向区市监局了解,如果在宣传时该设计不可能实现,属于虚假宣传;有可能实现,而没有按承诺实现,则属广告邀约诺成而不执行,则不能归于虚假宣传。可参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所以你反映该问题仍然属于合同问题,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浙江省信访条例》有关规定,请您直接向龙湾区人民法院提出。承办单位:龙湾区信访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