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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人问天下事向苍南县政府问:苍南县供地审批停滞

2021-11-27 15:36栏目:温州民生

天下人问天下事苍南县政府问:

     听说今年苍南县国土部门和农业局关于供地审批权利交接中,至今未能谈拢确定下来,苍南县各乡镇建设用土报批受阻,建房供地审批几乎处于瘫痪停滞状态,请问现在是否有进展?    能否告之大概恢复时间?  以安抚百姓急切之心情。

苍南县农业农村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建房供地审批停滞”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2019年苍南县机构改革后,原县国土资源局农村宅基地管理相关职责划入县农业农村局。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自职能划转以来,我局积极开展农村宅基地管理与改革的相关工作,包括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工作。关于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今年3月底,我局会同县资规局转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宅基地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浙农经发〔2020〕1号)文件,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各乡镇已按新要求,稳步推进过渡期间宅基地及农民建房审批工作。6月初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和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三厅联合印发了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2020修订版),省级层面上规范了农村宅基地与农民建房审批管理。我局近期将会请示县委县政府,印发农民建房相关指导性文件,以全面落实浙江省农民建房“一件事”办事指南要求。同时按照上级要求,农民建房“一件事”今后将会落实网上审批系统,以方便群众建房审批。目前各乡镇应按照过渡期间的《苍南县农业农村局、苍南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宅基地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苍农(2020)33号)文件并结合我县现行的村民建房规范性文件,受理农民建房并按要求审批管理。承办单位:苍南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方式:0577-6868367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