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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yi向平阳县政府问:关于平阳县腾蛟镇凤巢农贸市场扩建征收房屋

2021-11-27 13:15栏目:温州民生

poyi平阳县政府问:

关于平阳县腾蛟镇凤巢农贸市场扩建需要征收房屋,目前已出公告,公示房屋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补偿标准目前只是口头告知。房屋征收按建筑面积,以700一平米进行补偿,以及拆迁奖励和租房过渡费用。但是对于宅基地的补偿并未明确说明,只是说按1:4进行指标补偿,需要以最少2300一平米的价格进行回购。按占地面积50平米计算,所有的补偿费用不足20万元,而回购房屋的费用最少需要46万元。相当于,一个征收,村民没有拿到一分钱,反而要出26万以上的费用,对目前的生活影响较大,严重降低生活质量。请问下这个算是补偿吗?又合理吗?

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答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凤巢农贸市场扩建需要征收房屋,征收补偿的不合理。”的问题我们已收悉,现经我镇调查了解,现把答复意见回复如下:腾蛟镇凤巢农贸市场拆扩建工程为我镇2020年民生实事之一,该工程涉及的房屋及土地征收按照《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平政发〔2014〕208号)《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阳县重点工程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集聚建设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平委办〔2012〕179号)等文件执行。目前,《腾蛟镇凤巢农贸市场建设工程土地和房屋征收补偿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已通过县政府常务会议,工程将在细则批复后按照实施细则征收补偿。现我镇结合实施细则(报批稿)就信访人提出的问题作如下几点解释:1.被征收住宅房屋应安置面积按被征收住宅房屋合法或可参照合法建筑占地面积的4倍给予安排新建套房建筑面积;2.我镇将给予被征收户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费及奖励;3.房屋价值是由具有法定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依法实施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4.该工程建设方式为统规统建,建设主体为平阳县腾蛟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费用由我镇及拆迁安置户共同出资,安置户建设费用按工程进展情况上交,并非一次性缴纳建房款;5.安置房为小高层(10层),安置价为2300元/㎡,现凤巢农贸市场周边安置房(6层)价格为4500-5000元/㎡,远远高于小高层安置价的2300元/㎡。经办人:郭昌健(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58118564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