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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p8886向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鹿城区D级危房置换安置享受房屋交换税费是否属实

2021-11-27 07:30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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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hangqp8886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问:

本人2018年鹿城区D级危房与鹿城区五马街道房屋置换安置,上个月问政提问税务局回复说此置换安置不属房屋交换,不能享受房屋交换的差额部分契税政策(附上月问政和税务回复截图)。现听说最新消息是此D级危房置换安置与房屋征收安置享受同等政策,可以享受房屋差额部分的契税。请问此消息是否属实?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我局已经获悉。我局鹿城区局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已告知您具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