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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敌炫龙向鹿城区政府问:强烈反对桃花岛T01-04地块新建加油站

2021-11-27 07:02栏目:温州民生

无敌炫龙鹿城区政府问:

强烈反对鹿城区桃花岛地块T01-04地块建造加油站,根据《综合供能服务站站内汽油设备同战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表》显示,一级埋地油罐间距明火点30米,距离一类民用建筑物25米的距离,而该加油站距离十一峯小区仅仅19米,且该小区沿街商铺涉及餐饮,有明火。周围一百多米处有幼儿园和小学。相邻还有一处香火鼎盛的寺庙,存在常年明火使用情况。

据了解,该地块规划为加油站是十年前的老规划,基于当时周边没有学校和生活区,是无可指摘的,但现周围的环境情况已发生很大的改变,大量住宅的兴建和文教区的使用,该地块现已成为密集的住宅区和文教区,已不再适宜兴建综合供能服务站。

故于法于情于理于规划均不该兴建该综合供能服务站。综合供能服务站如果在这样不合情不合理不合规的情况下,依然罔顾民意冒然落地,就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也是藐视生命的懒政,而为这一懒政付出的可能是居民生命和财产的代价,谁都无法为此承担责任。

市规划局鹿城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强烈反对鹿城区桃花岛地块T01-04地块建造加油站,根据《综合供能服务站站内汽油设备同战外建(构)筑物的安全间距表》显示,一级埋地油罐间距明火点30米,距离一类民用建筑物25米的距离,而该加油站距离十一峯小区仅仅19米,且该小区沿街商铺涉及餐饮,有明火。周围一百多米处有幼儿园和小学等”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2008年11月温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实施的《温州市滨江商务区城市设计优化暨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综合供能服务站位于滨江商务区桃花岛片区T01-04地块,用地性质为B41(加油加气站用地)。2019年12月25日,该地块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通过市场招拍挂形式竞得。2020年1月8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温州销售分公司已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作出说明“项目竞得后,中石油股份公司在鹿城区设立全额出资的独立法人公司温州市好客石油有限公司,并由温州市好客石油有限公司与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续,温州市好客石油有限公司作为项目业主申请办理各种许可。经核实综合供能服务站总平,距离最近的民用建筑物为东北面1#住宅(十一峯小区内),站内埋地油罐(汽油)、通气管管口(汽油)、加油机(汽油)与该住宅的间距分别为34.01m、33.24m、30.59m,远大于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间距14m、11m、11m,且各类设施与其他站外建、构筑物防火间距均符合要求。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的规定,鹿城区应急管理局受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委托,分别于2020年5月25日和6月22日受理了温州市好客石油有限公司桃花岛T01-04地块加油站新建项目安全条件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并分别于5月26日、6月22日组织召开审查会。两次审查会各邀请了2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专家组。通过审查,确定该项目在严格遵照安全设施“三同时”要求的基础上,建成后符合国家安全条件标准要求。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分别于2020年6月10日和7月1日出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温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12号)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温危化项目安设审字〔2020〕10号),并分别于7月10日和8月27日在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向社会公开审批结果(《温州市应急管理局公告》﹝2020﹞第5号,﹝2020﹞第7号)。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鹿城分局 联系方式:0577-8857517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