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zhenxin向市住建局问:请问瓯江学院引进博士给的安家费与温州市政府配售房是否冲突?
duzhenxin向市住建局问:
您好,我是瓯江学院新引进的博士(属于E类人才),单位给了60万一次性的安家费(不是购房补贴,协议上的全称就是叫做安家费),瓯江学院人事处回答说如果需要,也可以开证明这笔钱不是购房补贴,请问按照温州市的配售房政策,本人是否还有资格购买温州市的配售房呢?曾经咨询过住建局89987295,回答说第一批配售房,领过安家费的都没有批准。我对此政策有点疑惑,高校引进人才,一般有安家费和购房补贴两种,但是瓯江学院给的是安家费,不叫购房补贴。
如果领取了安家费,就不能购买配售房,而硕士是有资格买配售房的,配售房的优惠要超过60万,这样不是硕士的待遇比博士还要高吗?
请问,能否给出肯定的答复,我究竟是否有资格购买温州市配售房?
市住建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人才住房配售政策”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人才住房租售并举实施办法》(温委办发〔2019〕70号)第四条规定,配售人才住房的对象应均未享受过温州政府购房类优惠政策,包括申请人及配偶未申领过购房补贴(含人才购房补贴、高校等事业单位发放的购房补贴)。对于人才是否领取高校发放的购房补贴,由人才高校自行把关审核。住建部门在审核住房资格时会发函给人才所属高校,要求反馈本单位已领取购房补贴的人员名单,然后根据反馈结果确定人才是否符合资格。以上信息供您参考,如还有其他问题可致电详询:89987295。感谢您对人才住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