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君主网搜罗温州各县区动态

model向市住建局问:人才配售合同签订

2021-10-27 09:50栏目:温州民生

model市住建局问:

温州市市本级首批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方案公告

(四)申购人应在认购后1个月内,携本人身份证(护照)、《配售确认单》和公证书,到温州龙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签订人才住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并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申购人如需增加配偶为房屋共有人,还需提供婚姻证明材料。申购人选房后逾期不签订人才住房买卖合同或不按合同规定缴纳房款的,视同自愿放弃本次申购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

8月25日全市摇号选房,今天9月23日仍未见关于签订合同缴纳房款的政府发文或通知。有关市本级及各县区明文规定的1个月之期,请问政府的公信和执行力在哪?各级发文是怎么通过审核的?


瓯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9月23日反馈瓯海区人才住房配售的相关问题,经瓯海区住建局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瓯海区首次人才住房配售认购房源确认单注明于1个月内予以签订购房合同。我们会同市局有关部门,于9月14日进行了首个房源认购合同签订。但由于是首次人才住房配售,在实际操作中遇到了一些问题,需要有关部门协调解决,所以签订购房合同的工作只能暂停,签订的时间延期。对此,我们感到非常抱歉。我们将尽快解决问题,请耐心等待通知。咨询电话:88529670 经办单位:瓯海区住建局 办理时间: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