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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温州人向龙湾区政府问:关于医保家庭共济!

2021-10-27 07:07栏目:温州民生

浙江新温州人龙湾区政府问:

您好!本人外地人来温工作,医保社保为龙湾区的。孩子今年5岁,在温上幼儿园(在安徽有农保)。已在浙里办上绑定了家庭共济。想咨询一下,孩子在温门诊是否可用我的社保历年帐户扣款?如果可以,后续什么流程?是直接扣呢?还是先垫付再报销?急盼详细回复!感谢!

龙湾区医保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在安徽省参加城乡医疗保险能否使用家庭共济的问题,经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龙湾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浙人社发62号《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有关政策的通知》精神,实行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的近亲属为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而参保人员的近亲属是在安徽省参加城乡医疗保险,不具备绑定条件,已电话联系参保人并告知,表示满意!承办单位: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龙湾分局? 经办人:陈海东 联系方式:0577-859870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