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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rry1419向瓯海区政府问:房产增加共有人

2021-06-27 15:46栏目:温州民生

larry1419瓯海区政府问:
你好,我在瓯海区有一套商业贷款按揭的房产(房子已交付、但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请问现在可以增加我女儿为该房产的共有人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怎么办手续?谢谢。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商业贷款按揭的房产(房子已交付、但还未办理不动产权证)增加该房产的共有人”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经电话联系了解,您反映购买了一套商业贷款按揭的房屋,权利人为其一人。现若要增加其女儿为权利人,经银行同意(或还清贷款办理抵押注销后),可由其和女儿双方持不动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材料共同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有关涉税事项请咨询税务部门意见。办理地点为瓯海区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窗口。咨询电话:85255870。 承办单位: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瓯海办证处 联系方式:0577-8525587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