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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mwly888向瓯海区政府问:关于瓯海拆迁政策的咨询

2021-06-27 01:21栏目:温州民生

amwly888瓯海区政府问:

根据现行拆迁政策,拆迁地本村在册常住农业户口所有原始取得房屋可以按照土地面积一赔三的政策进行安置,非农业户口可以进行建筑面积1:1安置。

现有疑问,若瓯海区内其他村农业户口人士购买了拆迁村房屋居住,因集体土地证无法过户而没有过户。这种情况下,房屋拆迁时按何种方法安置?

瓯海区政府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咨询关于“非本村农业户口如何补偿安置”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海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瓯海区城市建设房屋征收、城中村改造、农房改造集聚建设补偿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房屋所有权人系本村在册常住农业户口,且宅基地(房屋)属原始取得的,可享受“一增三”政策优惠。非本村户口且属买卖的房屋,不符合“一增三”补偿政策;非本村户口且房屋未过户但买卖事实确实的,可按合法面积或人均面积确定安置。 单户情况应具体分析,以上答复仅供参考,相关细节请详询属地街道办事处。 承办单位:瓯海区房屋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5939670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