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zs0603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房地产开发商如此做法
2021-04-27 01:26栏目:温州民生
mzs0603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百忙之中查看问政帖。
我是滨海红星天铂的一名业主,于19年在红星天铂展厅签订合同,买了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其间开发商在介绍过程中提到一个二次改造的内容,提出将储物间的阳台与房间打通,形成一个更大的房间,但是这么做前提需要签订一份二次改造合同以及委托书,并缴纳1000元二次改造费。
能扩大房间使用面积,那自然是不错的,而且交付的房子都是精装修,省去了以后要重新整改的麻烦和不必要的浪费,完全符合了政府国家的相关规定,这么一想,还挺好的。
但问题就出在这份合同上,合同的内容涉及委托开发商办理验收房屋等所有交房相关信息,问及这个问题是,开发商回复是仅涉及改造房间的验收,不包括整个房子。于是带着对国家政策的信任,签订了合同。之后在业主群中了解,很多人都签订了合同,但也有对这合同持反对意见,也是担心我们业主的权利被一份霸王合同侵犯,对以后的验房收房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因此希望领导能从其中了解更多的信息,好让老百姓能安心,不胜感激!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住房与建设局答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回复如下:当事人反映的问题,我局工作人员进行了沟通和解释,当事人表示理解了。感谢您的问政和对我们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