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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UQI向龙湾区政府问:龙湾37度青年创客公寓应疫情影响,未按照市政府文件,称未收到龙湾文

2021-12-26 10:58:30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JIUQI龙湾区政府问:

     龙湾37度青年创客公寓应疫情影响,未按照市政府文件“温28条”“温32条”,称未收到龙湾相关文件文件,未免租还于今日催缴半年租金。

    在疫情面前是否缺乏团结一心的精神,租客询问时称应该是续租在后接到龙湾文件在进行减免。那么对于我们租客公司未发工资,如何度过当前疫情,龙湾区政府又应该如何进行保障呢?

    其次,对于即将满租的租客,希望在减免3个月后退租,是否享受不到政府的政策和关爱?是否合理?希望政府给予回答。


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37度青年创客公寓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落实国有企业免收房租扶持政策的工作指引》温国资委〔2020〕1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37度青年创客公寓不属于生产经营用房;且按照市相关文件规定,此次文件中的人才公寓认定为区委组织部负责牵头的人才公寓,37度青年创客公寓不符合人才公寓的认定要求。37度青年创客公寓为臻龙集团向安心公寓公司承租的物业,非臻龙集团自有物业,且该公寓非国有经营性物业(村集体持股35%),故不在免租范围。为鼓励企业人才引进,温龙委人办〔2020〕1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复工复产期间新入住的企事业E类以上人才可减免前3个月租金,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到公寓运营办公室登记,由公寓运营办公室统一向区组织部人才办申报,审核并公示后予以兑现免租政策。承办单位:温州臻龙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88012303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