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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nzhoushimin向市住建局问:五马街道城建办多个流程不符合相关规定,特向住建局投诉

2021-11-26 08:10:26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现实:1、原文明确要求“在本建筑和小区内显著位置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现实是,公示内容仅贴了一份在251单元1.5楼处(即申请加装电梯的楼幢内部),语文再不好的人,也明白原文说了两个地方,本人为了找到公示内容也是费了很多力气。
2、原文明确要求“本着兼顾各方利益的原则进行协商处理”,很显然,枉顾了加装电梯所在位置为24幢南侧约3米处的地方,协商是协商,兼顾利益呢?我不知道协商牵头方兼顾了谁的利益,也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们的利益。
3、原文明确要求“特别是利益显著受损的本单元和相邻单元业主提出反对意见的,应协商取得他们的同意”,首先,可以明确的说,在24幢南侧加装电梯,无论什么方案,无论再怎么修改完善24幢业主肯定不同意。在未取得反对意见业主的同意的情况下(现在不会,以后也不会),事情已经被进展到各类评估和专项设计的阶段。流程是不是跳过了什么?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五马街道加装电梯相关办理流程”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温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住建发〔2017〕172号)文件精神,属地街道针对加装电梯的申请牵头实施可行性论证,并在异议协商处理后出具相关说明作为报批材料。市民反映的安澜小区25幢1单元加装电梯可行性论证的问题应由属地街道处置,请联系五马街道(88186393)。 承办单位:鹿城区住建局 联系方式:5555051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