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uan向苍南县政府问:农村宅基地土地性质变更
muan向苍南县政府问:
致苍南县政府国土 城建部门,
请教:1)我县辖区下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在何种情况下会由"农村建设用地"更改为"林地",在未取得村民本人同意甚至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其所有农村宅基地是否违规甚至违法? 2)如何查询本人所有农村宅基地的土地性质变更详情(包括何时变更 因何故变更等)? 3)若宅基地在未确权之前房屋因台风地质灾害倒塌,时隔多年,现在是否能申请重建?若不可以法律依据是什么?若可以,如何申请?
望回复为盼!
苍南县辖区下某村民
苍南县桥墩镇人民政府答复:
你所反映的问题,经调查, 依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苍南县危旧房拆建管理规定》文件规定,若宅基地在未确权之前房屋因台风地质灾害倒塌,时隔多年,不能申请老房重建,至于申请无房户建房需要满足相关无房户条件及建房土地的用地性质。你如有疑义,请与桥墩镇规建办联系咨询。 经办人:董玲玲 经办单位:桥墩镇规建办 联系电话:599021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