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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gfkh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鹿城区行政执法局钓鱼执法

2021-10-26 09:06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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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ngfkh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问:

有关鹿城区行政执法局钓鱼执法的行为深感不满、本来政府提倡月光经济、鼓励市民多多出行参与。正好现在是国庆长假,大家都带小孩子来瓯江路玩。可是瓯江路光影广场附近停车位却很少,未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随之而来的大家停在马路边和附近的人行道上,其实临时停下人行道问题也不大,旁边都是工地,人行道也很宽对行人通行没有影响,再说行人也没几个。可是今天看到两个职能部门差距太大了,交警部门也有人员在场,可是他们的做法是维持交通,并没有抄牌,可惜城管过来直接抄牌,并没有管理,更别谈人性化了。而且打电话投诉的时候,接线员态度非常差,真是没对比就没有伤害。政府本意鼓励大家多消费,提振经济振兴,可惜城管部门拖后腿,并没有与时俱进提升自我管理能力,感觉就是政府弄的夜市,可是又没提供车位,等大家过来消费时,城管马上出来抄牌。深感被钓鱼执法了。希望以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少。

区城市管理与行政执法局答复:
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有关鹿城区行政执法局钓鱼执法的行为深感不满、本来政府提倡月光经济、鼓励市民多多出行参与。正好现在是国庆长假,大家都带小孩子来瓯江路玩。可是瓯江路光影广场附近停车位却很少,未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随之而来的大家停在马路边和附近的人行道上,其实临时停下人行道问题也不大,旁边都是工地,人行道也很宽对行人通行没有影响,再说行人也没几个。可是今天看到两个职能部门差距太大了,交警部门也有人员在场,可是他们的做法是维持交通,并没有抄牌,可惜城管过来直接抄牌,并没有管理,更别谈人性化了。而且打电话投诉的时候,接线员态度非常差,真是没对比就没有伤害。政府本意鼓励大家多消费,提振经济振兴,可惜城管部门拖后腿,并没有与时俱进提升自我管理能力,感觉就是政府弄的夜市,可是又没提供车位,等大家过来消费时,城管马上出来抄牌。深感被钓鱼执法了。希望以后这样的事越来越少。经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机动车停放在人行道上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执法人员依据《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进行处罚属正常执法程序,在管理中执法人员坚持取证严谨,违法事实确凿、证据充分,不存在钓鱼执法的行为。经办人:徐晨曦,联系电话:56808620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