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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mxw向龙港市政府问:了解交通事故细节情况,龙港交警大队是否监管不力

2021-09-26 13:39栏目:温州民生

ymxw龙港市政府问:

2020年7月25日  22时30分许,本人在龙港市萧龙线与扬升路交叉路发生交通事故。本想息事宁人,心中有疑惑也罢,但是今天对方潘某某态度恶劣,声称还要起诉我们。所以我也来问问我的疑惑。1.在这起事故之前,龙港市萧龙线与扬升路交叉路红绿灯不到晚上8点就转为黄灯闪烁,在我发生这起事故之前这里也发生了很多起各种交通事故,龙港交警大队是否存在监管不力之责?2.对于这起事故的判决是否恰当。开车这么多年没有发生一起事故,哪怕碰撞都没有,自认为还是很谨慎驾车,知道这路口事故多发,所以当时车速大概只有20码左右,而且脚踩刹车上,因为是路口。如果对方车速在50码势必撞上,对方在路口毫无刹车迹象,试问是否查清对方在打电话或者看手机?因为对方有开车打电话的恶习,频繁变道的不良驾车习惯,是否查清当时是否在用手机?出了这么大事故,他第二天在交警门口开车依然打电话。3.我车在过了道路三分之二的情况下,对方撞上我的右后轮,导致车侧翻翻滚,车内两个孩子和本人在五分钟内没能开车门逃出,当时车内汽油味非常重,恐慌之心无人能体会,害怕爆炸,车门又开不了,被撞晕的都找不到天窗的开关,这些交警处理的过程中是无人问及的,我知道你们忙,但是对我们的精神损伤是没有办法避免的。对方说话没有无理取闹我们也就算了。对方没有在这起交通事故中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路口不带刹车,不减速,没有人文关怀被撞方也就算了,还说要起诉我们,我就想问问清楚,给个回复。谢谢!

龙港市交警大队答复:
你好,你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1、2020年7月25日22时30分许你驾驶小型客车(车上乘坐2人)沿龙港市扬升路北往南方向行驶,途径萧龙线扬升路路口时,与右侧沿萧龙线西往东方向由潘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相撞,造成你车上3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调查,双方当事人同意使用简易程序处理,你因未让右侧来车优先通行,负事故主要责任;潘某某负事故次要责任。因双方车辆均有参加保险,损坏情况均可由双方保险公司理赔。双方认为有些损坏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可以通过双方协商或向人民法院诉讼。2、对于路口红绿灯在夜间转为黄灯,设置红绿灯时可根据路口交通流量情况分时间段进行分别设置,夜间交通流量大的,可设置黄灯闪烁,提醒过往车辆通行。3、至于当时对方是否存在开车时打手机的违法行为,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了,目前无法查清。经办人:杨队承办单位:龙港市公安局交警大队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