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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amchen向鹿城区政府问:绿森涉嫌违法,相关部门不作为

2021-09-26 20:14栏目:温州民生

liamchen鹿城区政府问:

问政平台这么多反映绿森商城不发货不退款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的答复是: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 二、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以目前的经营现状尚无法有效提升处理速度完成发货和退款,建议关注该公司在绿森商城论坛上发布的公告。如您对企业安排的退款(发货)时间有异议,建议您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是,绿森商城在这样的情况下,线上仍在经营。既然行政主管部门都提到绿森“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以目前的经营现状尚无法有效提升处理速度完成发货和退款”,为为何商城那些几个月不发货的商品,还没有下架,还在不停推送做广告,导致不停的有消费者被骗来消费,这是在明着骗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做什么,仍然无动于衷,这是不是典型的不作为?????是不是非要所有消费者联合起来到国家信访局递交诉求才行?

区市场监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0年11月20日向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信访事项(政务网WX20200661780784)已收悉,经我单位调查核实,现后续答复如下: 一、我局高度重视绿森集团投诉件大幅增加的问题,已成立消费投诉举报应急小组,启动应急预案。我局立足本局职能,已严格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予以调解、调查并跟踪处理,并已责令其将茅台、手机、黄金等短缺高价值产品即时下架,不存在“典型的不作为”之说。 二、我局调解人员经再次联系浙江绿森信息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被诉方因目前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内外部不利因素,已明确表示无法优先处理您的订单,属于《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2019年11月3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公布)第二十一条第(三)条“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或者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终止调解的情形,我局依规定予以终止调解。 三、消费者权益本质上是一种民事权益,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调整范畴。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社会公德为依据,对纠纷双方进行疏导、劝说,促使他们相互谅解,进行协商,自愿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行政调解应遵循当事人自愿原则,即无论是调解活动的进行还是调解协议的形成都要建立在当事人自愿的基础上。该项原则的具体要求是:第一,在程序上,是否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须当事人自愿;第二,在实体上,是否达成调解协议,须尊重当事人的意愿。 行政机关在没有法律特别授权或规定的情况下,并无对民事争议作出处理的职权,故建议您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承办单位:温州市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号码:0577-88060327 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监督与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