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lxqpingfa向市公安局问:交通违法举报上传后为何无结果反馈?形同虚设吗?
2021-07-26 20:11栏目:温州民生
klxqpingfa向市公安局问:
2021年2月份在微信温州交警、苍南交警公众号内上传了两例图片、视频等方式进行交通违法举报,但举报成功后,便再无任何反馈。既让举报者无法获悉处理结果,当问题没有改善时甚至质疑举报的真实办理进度;又无法让交管部门对随手拍的处理质量和效率得到监督,还令群众觉得这种举报通道形同虚设,毫无公信力,大大的影响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个人举报结果反馈做起来也不难,若举报反馈给举报人政策上不能亦或者是执行效率低下,那公众号或官网设置专栏按照月、周、违法所属县进行一表统计公式执行起来应该不会"执行不能"吧??
市公安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个人举报结果反馈做起来也不难,若举报反馈给举报人政策上不能亦或者是执行效率低下,那公众号或官网设置专栏按照月、周、违法所属县进行一表统计公式执行起来应该不会执行不能吧??”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公告》(简称公告)第三条第(一)、(二)项规定——(一)通过“温州交警”微信举报平台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交警部门及时审核,经查实符合证据条件的,通过专门账号以微信红包形式发放给举报人在平台实名注册的该微信账号上;(二)对多人举报的同一违法行为,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不实施重复奖励,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作解释答复。即群众通过“温州交警”微信“我要举报”平台对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公安交警部门将对该起举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举报人会收到“温州交警”微信的提醒信息以及相应的举报奖励(对同一举报人的每日奖励次数不超过10起),如未审核通过则不会接受到信息及相关奖励,对于违法举报信息是否被采纳的问题,根据公告,交警部门对举报线索是否被采录不做解释答复。本单位已于3月2日,通过“温州交警”微信平台和88300114联系当事人进行沟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承办单位:交管局宣传科 联系方式:88300114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