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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维权向永嘉县政府问:嘉鸿公馆物业数据弄虚作假,胡乱收费

2021-06-26 23:03栏目:温州民生

合法维权永嘉县政府问:

嘉鸿公馆物业2020年9月30之前由开元物业管理,期间对业主同时收取垃圾清运费及土渣清运费,业主有收费凭证,且每户收取的土渣清运费并非因面积不同而收费不同,而是因业主懂不懂而收取费用不同,同样面积收取土渣清运费从0元到1600不等,这是物业在运用信息不对等的机会来为自己牟利吧?物业这种胡乱收费难道没有部门管理吗?

后由温居物业接手,物业管理人员实际几乎为原班人马(换了之前的物业经理),对于交接未做任何财务交接与审计。根据温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情况应当每年至少公布一次,然而我们小区至今都未全面公布一次如上信息。

12月26日在主业群物业群里公布能耗费数据,该数据却另人大跌眼镜,首先业主名单错误百出,其次起算日不对,2018年11月1日是房开通知交房日,而起算为2018年10月1日,再次分摊数据也有问题,有业主在群里提出如下异议(对于公示内容我有以下几点不明:

第一,房开通知我们交房时间为2018年11月1日,物业费也是那天起算的,为什么我们的能耗费要从2018年10月1日起算?这一个月的能耗本属于房开的费用,为何再一次算到我们业主身上。

第二,水费2年时间1051吨用于绿化浇水,那么一天就花了1.44吨,我们小区这点绿化需要每天花费这么多水吗?是否每天都有浇水?

第三, 电费1幢加2幢107200+90800=198000度,平均每天耗费271.23度,按说我们小区连亮化都没什么做,入住率不高,楼道一片漆黑,这一天200多近300度的电到底花在哪里,是否真正是我们业主花费?

第四,公示这些费用按要求这些数据必须经过审计,为什么物业不审计而直接公布?数据的真实可靠性如何保证?)得到解释:起算日输入错误[撇嘴]。

对于这种公示的内容真的是笔误吗?物业不需要在公示之前认真核对吗?为什么业主对数据提出疑问物业不敢去审计?公示数据为什么漏洞百出还公示呢?物业是认定没有部门管理他们了吗?

再说水费,小区实行总表制,交房以来一直未收取收费。2020年12月25日公布水费收费标准:基础水费加加压费加损耗分摊3.98一吨,其中损耗关于小区水费定价情况说明如下:差额问题的存在有一下几个方面造成:1、二幢隔层浇筑、两幢楼层贴砖用水。 2、小区外围的2次(可能更多次)水管爆裂。 3、小区地下室消防大水池蓄水。4小区内管网的小漏水。5、因管理不当导致的浪费。不过现在,小区管道已不存在漏水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25日,小区总用水数为38180吨,各分表用水之和为25073吨,差额(浪费)13107吨。浪费水的存在(房子交付至今)既然已经发生,已经无可挽回。浪费的水费分摊到商业、住宅(25073吨)里,折合1.15元/吨。本期小区水价组成=基础水价(2.2元/吨)+二次加压电费(若有,0.6元/吨)+损耗分摊(1.15元/吨)=3.98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