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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lverine向市发改委问:个人自用充电桩电费补贴

2021-06-26 08:28栏目:温州民生

wolverine市发改委问:

市发改委于11月3日发布的《温州市级2020-2021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支持政策(征求意见稿)》中,对于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给予一次性600元/桩的电费补贴,并以充值方式划入个人消费者自用充电桩电表账户。请问此处的电费补贴怎么申请?向谁申请?

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供电分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充电桩电费补贴怎么申请”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瓯海供电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1月8日,娄桥所陈欢录已与您取得联系,告知您携带购车发票、行驶证、充电桩户号到娄桥供电办理补贴申请业务。 承办单位:瓯海供电分局娄桥供电所 联系方式:86288575、51093543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