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拆迁政策向瓯海区政府问:94年收建房变价款是允许建房的审批手续吗
2021-05-26 19:39栏目:温州民生
我们的拆迁政策向瓯海区政府问:
我这张发票是政府部门的允许合法建房的审批手续。还是政府部门无辜多收收取费用。没文件说明我家这个土地证上的120.5平方要收钱
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发票是政府部门的允许合法建房的审批手续,还是政府部门无辜多收收取费用”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 变价款意为作价回购,该房屋未经审批私自建设,原国土局通过收取变价款的方式,作价回购给建房户,在此基础上允许建房户通过补办审批手续,办理土地使用证。 承办单位: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瓯海分局 联系方式:0577-89702951,0577-8827708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