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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huhuha向鹿城区政府问:独生子女家庭补贴和福利政策

2021-05-26 12:02栏目:温州民生

huhuhuha鹿城区政府问:

   您好!想问下鹿城区户口的独生子女家庭父母退休后是否有补贴和福利政策?期盼回复,谢谢!

区卫计局答复:
您好,您于2021年1月26日反映的关于独生子女补贴政策的问题,根据我区目前适用的文件规定现答复如下:根据2012年《鹿城区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实施办法》(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政府令第30号)。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我国人口和计划生育的方针政策,更好地体现国家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关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划生育法》、《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06〕5号)和《浙江省人口计生委 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完善浙江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确认条件的通知》(浙人口计生委〔2011〕68 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第三条 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鹿城区户籍;(二)1973 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政策规定生育;(三)夫妇只生育两个女儿且在 45周岁内已落实长效节育措施或现存一个子女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四)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年满60周岁;(五)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前款第(三)项所称的子女包括送养、寄养、离婚判决随前配偶、合法收养的子女和现存的继子女。符合本办法规定应予奖励扶助的对象,应当在本人年满60周岁当年的2月底之前向本人户籍所在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沟通,因您父母未满60周岁,现无法办理,您表示理解。感谢你对卫生健康工作的支持!经办单位:鹿城区卫生健康局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科 联系电话:0577-88108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