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雷娟向鹿城区政府问:隔离工资赔付
重庆雷娟向鹿城区政府问:
3月9日上午我从重庆梁平坐大巴车来温州复工,3月10且中午12点半到温州双屿客运站下车温州健康码还是绿色,排队检查出站发现健康码变红色,全车48人就我一人变红,来温州之前一直在老家呆,并有老家开的健康证明3月8日下午快5点开的,温州这边只认绿码,故我现在在双屿龙旺宾馆隔离中,想问这种地方政策我在隔离的14天公司工资该如何给我赔付呢?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已电话联系您,如有疑问,可咨询566775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