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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鱼哥的小鱼子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计算

2021-12-25 01:24栏目:温州民生

章鱼哥的小鱼子市人力社保局 问:

2020年,公司元旦节1月1日当天及春节初三,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月末结算加班工资时。单位说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法定节假日是带薪休假,单位应该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也就是说,单位按月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的工资,所以,单位在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时,只需另外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加上包含在按月发放的正常工资中的法定节假日工资。想问这样的算法对吗?依据劳动法规定,法定节假日安排工资,应支付不少于工资的三倍支付。那么我的应得加班工资公式=基本工资/21.75*300%*天数???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认为按月发放的工资中已经包括了法定节假日工资,单位只需另外支付日工资标准的200%,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已电话联系您,如有疑问,可咨询566775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