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xiaomi向鹿城区政府问:白麓城一期三期四期的配套温州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问题?
xiaoxiaomi向鹿城区政府问:
1 白麓城组团一期三期四期和二期,同属于一个组团,从规划出让和落地建设上来看,我们是一个整体组团小区,幼儿园是我们的整体配套。
2 无论按小区配套,1至4期有招生优先权,按服务半径规定,也完全符合国家规定。
根据住建部和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城镇幼儿园的服务半径宜为500米以内。
3 从幼儿园规划规模来看,也是足够承载白麓组团的幼儿入学需求,并还有剩余可向周边拓展。
“白麓城1-4期组团”住宅小区总计2215户,常住人口约7-8千人,适龄学前儿童240人左右,适龄学前儿童人数完全符合规划幼儿园要求。
4 《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5000人以上的住宅小区配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规模为9-12班。所以也符合我们配套幼儿园12个班的建设要求,从是服务半径我们白麓城也符合国家规定
白麓城共2215户,按每户3.2人计算(根据国家规定的居住区人口标准计算),共7088人,已经达到居住配建幼儿园的人口规模.
5 《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对已建成的住宅区,由教育、国土、建设、城乡规划等行政部门组织检查其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情况,并要求按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补足配齐学前教育设施。
未按规划建设配套幼儿园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新建等方式予以纠正,并依法处罚。
如果我们白麓城按照教育局的意思被分离开,三期温玉庭、一期紫玉庭和香颂园、四期馨雅苑很显然未配套建设幼儿园, 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第十四条,请问怎么纠正又怎么依法处罚?谢谢!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的问题鹿城区教育局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一、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是由政府出资房开配建的项目,属于公共服务设施。产权归政府所有,不是归房开所有,更不属个人所有。 二、温州市第十幼儿园白麓城园区的选址和班级数,是规划部门根据单元规划居住人口数和规模进行科学、合理测算后予以布局。 三、十幼白麓城园区作为公共配套设施,其管理权归属属地教育行政部门。 四、根据《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和幼儿园设置时的规划布局,并结合今年调查摸底实际情况,十幼白麓城园区的招生范围初定为白麓城一期、二期、四期、大公馆。白麓城三期纳入温大附幼招生范围。具体见招生公告。感谢您对教育的关注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882628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