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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学习爱劳动向鹿城区政府问:小学 初中 学区房 户口

2021-11-25 10:22栏目:温州民生

爱学习爱劳动鹿城区政府问:
  1. 公办小学招生办法具体规定第一条,入学儿童的户口迁到学区房,但父母的户口不迁到学区房,只迁儿童的,这样可以吗?迁户口的截止日期是小学报名前啥时候?

  2. 公办初中招生,儿童户口在鹿城(但户口不在学区房),父母有学区房(但户口不在鹿城),这种情况,不把儿童及父母的户口迁到学区房,也满足第一批招生条件是吗?

区教育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入学”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鹿城区教育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2020小学招生政策,适龄儿童户籍在鹿城区各街道,其父母名下的房屋产权证地点与户籍地址一致的,到施教区学校报名入学。持父母产权报名且人户一致的,属第一批。这里的户籍一项,指适龄儿童本人户籍,父母户籍不影响。户籍迁移一般需在报名截止日前。根据2020年初中招生政策,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在鹿城城区(含滨江街道、南汇街道、蒲鞋市街道、南郊街道、大南街道、五马街道、松台街道、广化街道、双屿街道原黄龙街道部分等9个街道)的,房屋产权人为适龄儿童少年父母的,按其父母产权所在地就近分配入学。其他入学条件如房产面积等要求不变。学生户籍在鹿城城区9各街道的,学生户口无需迁入该套房产。父母户籍不影响入学。承办单位:鹿城区教育局,联系方式:882628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