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ukaikyo向鹿城区政府问:共有产权比例咨询
2021-11-25 08:32栏目:温州民生
wukaikyo向鹿城区政府问:
本人名下在鹿城区有三套房产,本人与父母在鹿城区共有一处房产,请问:
1.该处共有产权是否能作为本人孩子鹿城区幼儿园入学依据?
2.对共有产权,房产证上的份额比例只是写明共同。这个具体比例哪里能给个证明来确认?
区教育局答复:
您好,您的问题已经收到,现回复如下:1.学前教育系非义务教育阶段,没有划分施教区,由公民办园共同承担学前教育招生。2.根据浙教学前〔2016〕82号《浙江省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配套幼儿园招生应优先满足本住宅小区内适龄幼儿入园需求。3.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时,家长需提供以下材料:孩子鹿城户籍证明及各公办幼儿园优先招收地域内的孩子父母有效房屋产权证明(父母名下无鹿城房产的需提供祖辈有效房屋产权证明,同时孩子及其父母户口与上述房屋产权人的户口须在一起并实际居住)。4.今年各幼儿园的招生公告中已明确,幼儿父母仅与其直系亲属共有上述有效产权的,幼儿父母持有产权份额满60平方以上的优先入园。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鹿城区教育局88262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