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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etofire向平阳县政府问:平阳县政府出台的针对北京疫情低风险区域来平人员的隔离政策不符

2021-11-25 07:30:18栏目:首页 > 温州民生

firetofire平阳县政府问:

尊敬的温州市政府有关部门:

平阳县政府6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北京来平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第37号)规定:……6月3日(含)起从北京市来平人员一律实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时间从入浙之日开始计算)……

此规定与国务院、浙江省政府发布的相关政策不符。国家和省里的文件均要求根据区域疫情风险等级区分对待,来自低风险区域的人员不应集中隔离。而平阳县的政策则是一刀切,从北京来的全部人员都要隔离,北京低风险地区也在隔离之列。


本人多次通过12345热线和浙江政务服务网平台提出意见和申请,但因为属地化管理的原因,均被转到镇级政府受理。
然而镇级政府表示无权越级干涉县政府的规定,只能执行县政府的规定。
因此在流程设置上进入了一个“死循环”:县级政府发布的政策不合理,群众提出的意见被转到镇政府,镇政府无权干涉县级政府的政策……
从而导致了县级政府永远无法听到群众的呼声和意见。


那么要通过什么渠道来反映此事,才能跳出这个“死循环”,让县级政府和政策制定部门能听到群众提出的合理建议和诉求,并作出积极反馈?


恳请市政府有关部门能介入协调此事,推动平阳县政府调整不合理的政策,尽快解除对无关人员的集中隔离。


关于平阳县政策不符合国务院、浙江省政府规定的材料,见附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通知、通告。
其中,
1、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国家卫健委6月19日发布的《关于做好离京人员新冠肺炎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离京人员核酸检测阴性者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自由有序流动,各地、各部门不得另行设置其他限制条件。
2、浙江省政府6月17日发布的《浙江省关于做好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浙江返浙人员隔离医学观察和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补充通知》,省疫情防控办〔2020〕103 号 规定:……对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从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 ( 以县 〔市、区〕为单位下同)来浙返浙人员一律实行14天隔离医学观察。……
3、平阳县6月17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北京来平人员管理服务工作的通告》(第37号),平防发(2020)19号文件 规定:……6月3日(含)起从北京市来平人员一律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