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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13向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户口所在地沙城街道生

2021-10-25 06:51栏目:温州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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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1013温州浙南沿海先进装备产业集聚区(温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问:

前几年一直有交村里面的医保 一人500多。 去年没有通知到没交上 今年老婆马上生小孩了 请问下这样子住院的话能报销住院的部分费用嘛  或者生孩子有什么补贴嘛

浙南产业聚集区(经开区、瓯飞)管委会社保分局答复:
您好!您于10月9日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答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全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温政发〔2018〕1 号)第二十五条“城乡居民以户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医保费,一个 年度内城乡居民医保缴费额不变,城乡居民在规定时间内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按照本办法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和第二十九条“新生儿父母一方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从第二年起按规定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出生当年按以下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一)出生 3 个月内办理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二)出生 3 个月之后办理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 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经查,您在2020年度未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故无法享受相关待遇。本地户籍新生儿可在出生三个月内参保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希望您对我们的答复满意,如有其它疑问请及时和我们联系,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分局 联系人:何斯斯 联系电话:85851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