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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6zi6jie6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关于人才认定

2021-10-25 06:39栏目:温州民生

li6zi6jie6市人力社保局 问:

2020年8月份温州市出台了“温州人才政策40条”2.0版,麻烦问一下,对于拥有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且2019年度入选了温州民营企业高端会计人才(后备)培养对象,是否属于里面的人才对象,可以享受什么样的人才政策,特别关注子女入学方面的政策!

温州市委组织部答复:
您好,根据《关于高水平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40条意见》(温委人〔2020〕1号),在学前和义务教育阶段,D类以上人才、企业正高、企业博士子女,由公办学校无障碍安排。市区范围内省、市直属单位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才子女,由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资源情况统筹安排。以上人才子女选择入读民办初中、小学的,由教育部门(或主管部门)无障碍安排,并按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给予学费补贴。其他E类人才子女和符合工作所在地政策条件的人才子女,由所在地教育部门根据人才单位位置或其居住地(租住地)就近统筹安排;在高中教育阶段,从市外新引进的E类以上人才子女可不受户籍地限制,报考(或转入)父母居住地或工作地的公办高中,享受本行政区其他学生同等待遇。详情请电话咨询:889690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