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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619608025向龙湾区政府问:工伤 康复费用报销问题

2021-10-25 03:38栏目:温州民生

z619608025龙湾区政府问:

我公司有个工人工伤治疗后,直接送到了某个康复中心(能报销的康复中心)。
康复治疗之后,前往龙湾区人社局进行工伤报销。
之前工伤上报的时候,工作人员也没有提及康复要先进行申报,只让我们把工伤上报了,然后先治疗工人。
现在康复都已经做好了,想进行康复费用的报销,但是说我之前没有申报,也不给后续补上康复申报,我该怎么处理?
 

龙湾区人力社保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康复都已经做好了,想进行康复费用的报销,但是说我之前没有申报,也不给后续补上康复申报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龙湾区人力社保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根据《温州市工伤医疗管理与医疗费用结算办法》第十条规定:工伤职工需要进行医疗、身体机能、心理、职业康复的,填写《温州市工伤职工康复申请表》,医疗(康复)机构提出建议,参保单位提出意见,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准后到定点医疗(康复)机构进行康复。目前您未向我局申请康复治疗,而自行进行康复治疗,故不能报销康复治疗费用。承办单位:龙湾区人力社保局 联系方式:85987020(社会保险管理中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