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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pingping向龙湾区政府问:要求对雁湖社区物业管理乱象进行调查

2021-09-25 18:02栏目:温州民生

hupingping龙湾区政府问:

本人系雁湖社区业主之一,社区物业管理公司为温州市茗欣物业管理公司。本人作为业主以来社区建筑区划内的公共位置均可以自由停放车辆。2020年11月19日早晨6点30左右本人接到114要求移车的电话,随即下楼将车辆进行移动。当天物业公司以小区存在业委会公约为由将本人车辆车牌挪出闸道系统,导致本人车辆无法在自己的小区内进行停放,本人就此多次沟通无果。本人认为:1、物业公司主张的公约未经过全体业主表决,不具有法律效力;2、物业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对建筑物公共部分享有的合理使用权。另外,本人居住期间,物业组织懒散,保安人员是否有经过备案无法得知。维修基金使用也未经过业主表决及公示。
故本人恳请相关部门对温州市茗欣物业管理公司作出以下调查:1、以存在公约为由阻扰业主停放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2、雁湖小区是否有进行保安备案;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维修基金。

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1、业主停放车辆是否存在违法行为;2、雁湖小区是否有进行保安备案;3、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维修基金”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区住建局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我局物业科核查,1.该小区车辆规范管理自律公约由业委会通过,经过公示(后附图),业主应当遵守业主公约。2.该小区保安有保安证件(后附图)。3.该小区无维修资金,对维修资金的使用有问题建议向温州市房屋安全管理中心咨询。承办单位:区住建局(物业科)联系方式:8635972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