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6872220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出生婴儿社保问题咨询
a26872220向市人力社保局 问:
刚出生的婴儿住院费用,是否可以使用父母在温州上班单位所交的社保报销?
婴儿父母户口都是温州龙港的,在鹿城区有房子,婴儿父母双方都在鹿城区单位上班,正常缴纳多年社保。
希望领导能明确户口跟婴儿社保有无关系?谢谢
另外鹿城区社保局咨询电话很难打通,一直都是繁忙中,电话自动挂断。
温州市医疗保障局鹿城分局答复:
您好!感谢您对鹿城医保分局的支持,现针对您的问题作如下答复:根据温政发〔2018〕1号文件规定,对持有温州市鹿城区户籍的2020年度出生的新生儿,携带户口本、出生证明、监护人身份证来我们医保局办理参保,新生儿父母一方2020年度有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的,新生儿不需缴纳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根据浙医保联发〔2019〕15号文件规定,对持有鹿城区居住证的2020年度新生儿,选择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携带鹿城区居住证(新生儿信息须在居住证里面)、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身份证来我们医保局办理参保,个人按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缴费,各级财政按照当地居民相同标准给予补助。同时,在出生三个月内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即可享受当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在出生三个月之后办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手续的,从参保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剩余月份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如选择办理参保,请拨打咨询预约热线登记,鹿城医保电话0577-56987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