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jwzlg向龙港市政府问:关于龙港市岑浦村350-351号气流纺的违建、噪声粉尘污染、安全生产监管
zjwzlg向龙港市政府问:
一、据悉,该气流纺地址位于白沙片区岑浦村350-351号(龙巴公路以西,白沙河以东,章良河以南),原为两间普通民房,于2010年左右进行了改扩建行为,原占地面积100㎡左右,违建面积超过100㎡,现总占地面积超200㎡,请问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对违建行为无动于衷达十余年?期间曾有多次不同人举报,最后都不了了之,请问是什么理由可以让违建一直保留至今???
二、气流纺生产时噪声大粉尘大,没有有效的降噪除尘设施,给周边居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近年来曾多次向环保部门反映,相关工作人员曾实地考察过也确定存在环评不达标等问题,但只是进行了劝导处理,为何迟迟做不出有效的强有力的处罚决定???
三、属地管辖原则,龙港市相关政策法规还未完善,根据苍政办(2019)2号文件,温安委(2019)39号文件,浙安委(2019)18、19号文件精神,该气流纺位于居民区内,厂区内无有效的消防设施,原房屋仅为砖木结构,违建结构为简易棚式搭建,结构简单、总体防火系极低,十年间发生过多起小型自燃事件,厂区内棉织品存量大,倘若发生大型火灾,对周边居民产生的后果不堪设想,请问相关职能部门为何十余年一直未监管到位???
综上所述,该气流纺的选址、环评、违建、安监等行为严重违规已达数年,请相关职能部门牵头,突破职能壁垒,坚持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依法治国总目标, 部门党委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提高依法执政能力要求,起到积极地领导作用,尽心竭力做好工作,使人民政府不负人民重托。
龙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答复:
我局白沙中队已针对你所反映的违章建筑,向业主发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7日内自行整改,逾期,中队将安排于4月15日前执行拆除。你所反映的关于环保、消防安全等其他问题,建议向其他相应部门反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