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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2020向鹿城区政府问:歪曲事实,回复不完整

2021-12-24 01:58栏目:温州民生

印象2020鹿城区政府问: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我是鹿城区南汇街道划龙桥村拆迁户文档号554。2019年12月30日接到拆迁办电话说我的拆迁协议不能通过,为此跑了三趟了解此事,并没有文字答复领人难以信服。因,此案在16年由当时的评估机构及林泉澄主任现场到我家考查,黄坚靖主任等多位专家领导多次研究认定,后又出了区会议纪要点名确认,可以说反复确认铁板钉钉事,我已服从接受。如今,突然说不能通过了,政府的公信力岂不就是儿戏?此事我跟他们多次反映情况,结构让人匪夷所思!因此,恳请这位大领导要推翻原专家领导的多次认定及会议纪要内容,也请用文字说明理由和想法。”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南汇街道拆征科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你户地址划龙桥前路65弄1号,房屋为三层两间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70.64平方米。产权面积为117.16平方米。根据测绘院2017年5月8日出具的建筑年限调查表,一层②-1部分面积为11.04平方米建筑根据调查表判读为94年破,一层其余面积31.4平方米建筑根据调查表判读为2000档建筑,二层11.04平方米建筑根据调查表判读为2000后建筑。根据测绘院2016年5月19日出具航拍底片现实该处房屋存在一楼建筑物影像,其屋面结构不完整。综合上述材料判读你户未经登记建筑170.64平方米,其中11.04平方米属于94年段未经建筑符合补偿政策,42.08平方米属于2000后未经登记建筑,不符合补偿政策。94年航测底片内容清晰,证据确凿,如有异议请向测绘院提出航测底片复审及终审,街道层面尊重事实,按事实结果补偿。 承办单位:南汇街道办事处 联系方式:5676033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这个回复歪曲事实,没有做到实事求是说明情况,明显是断章取义,只说了最初的情形,后面的处理结果没有说。颠倒时间顺序。此事,原专家领导就在这个最初基础上,认真细致的现场认定、会议讨论后得出的决议。房产评估报告,合同协议,会议纪要等一样都没少,都是在你回复的始初情状上做出的,确确实实为什么不说?

鹿城区南汇街道办事处答复: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关于“划龙桥村拆迁户文档号554协议不能通过”的问题我们已经收到。经拆迁办调查了解,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我街道做出拆征补偿严格依照测绘院所制作出的相关材料文件,包括建筑年限调查表、94年航拍底片等等。我街道对您户具体的认定情况已经在之前的回复中完整回答。测绘院出具的94年航测底片内容清晰,证据确凿。我街道本着有错必究的原则,如有异议请向测绘院提出航测底片复审及终审,街道层面尊重事实,按事实结果依法补偿。 承办单位:南汇街道办事处拆迁办 联系方式:56562210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